生鲜销售禁用“生鲜灯”!12月1日起施行,拒不改正最高罚3万

2023-08-03 09:25:32 来源: 台海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台海网8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岚铧 陈杰 陈重捷)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生鲜、农副产品,生鲜显得格外新鲜红润,这种灯叫生鲜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违者将由县级以上市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3万元罚款。

为保障新规定的落实,近期厦门各区市场监管局陆续开展相关检查。在集美区,执法人员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超市的生鲜灯及登记造册等情况,给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发放《办法》,向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普通照明灯,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在同安区城西市场一肉摊,执法人员发现摊主使用生鲜灯,在红白色灯光照射下,摊上的鲜肉显得特别红润鲜嫩,关灯后肉品亮度色泽下降不少。在一处蔬菜摊,淡蓝色灯光将蔬菜照得格外新鲜。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宣传材料普及新规,劝导开展自查自纠。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新办法施行前设置5个月过渡期。生鲜灯是冷光源,不会对食品产生危害,可能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可能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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